精神分裂男北京站行凶杀死一男一女 当庭认罪
来源:京华时报 作者:whblawyer 时间:2013-08-27
上午10时许,42岁的欧彬月被法警带上法庭。检方指控,去年9月6日凌晨3点45分许,在北京火车站2号售票厅内,欧彬月因疑心听到有人打手机,提到自己家人的名字,担心家人受到伤害,便用随身携带的刀向正躺在地上睡觉的女子王某颈部猛刺一刀,随后向另一名躺在不远处睡觉的男子汪某胸部猛刺数刀,导致二人死亡。案发后,欧彬月逃离现场,后到东城公安分局朝阳门派出所投案。检方认为,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欧彬月的刑事责任。
欧彬月当庭认罪。回答问题时,他思维有些混乱。他说,自己去年7月份独自来北京“找吃的”“平时捡破烂”“睡大街”。案发前,他听到有两个人打电话提到他的家人,“可能要伤害我家人,所以我就买了刀,想杀人。”
欧彬月从超市买了一把剪刀和一把菜刀。他并不认识两名被害人,“当时就觉得他俩跟打电话的人长得像,有关系。”杀人后,他说自己本想走远点儿,就沿着公路走,“后来发现有派出所,就投案了。”
检方出具证据显示,欧彬月经鉴定有精神分裂症,且有二级智力残疾。欧彬月的家人没有到庭,据悉,他没有结过婚,在老家因性骚扰妇女被投诉过,居委会让其家人好好看管。
据悉,被害的一男一女也互不相识,均是旅客。被害男子的家属没有到庭,法官称他们放弃了民事索赔。被害女子的父亲王先生到庭,要求欧彬月赔偿69万余元。王先生说,他的老家在河北农村,被害的女儿是家中最小的孩子,也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,案发前刚从河北一所高校毕业,并在北京找到工作。出事前3天,王先生还接到过女儿的电话,“她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工作”。
欧彬月在最后陈述时,向死者家属表示道歉,称愿意赔偿,但没有能力。此案没有当庭宣判。(记者 裴晓兰)
出处:京华时报
温州刑事律师吴合布律师
相关内容推荐:
- 1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
- 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
- 3 浙江省高院、浙江省人
- 4 以房产受贿案中有关受
- 5 关于印发《办理毒品犯
-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
- 7 “3·10”特大跨国电
- 8 公安部关于对吸毒人员
简介: 吴合布律师,男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,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,浙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