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--编造剧院有炸弹被判刑二年
来源:人民法院报 作者:whblawyer 时间:2013-06-20
本报讯 男子李某报警谎称广东东莞某歌剧院有炸弹,致使警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排查,并导致歌剧院不得不为此停业一天。6月18日,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,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。 )
今年1月29日16时许,28岁的东莞男子李某使用手机报警,谎称当晚有人将在某歌剧院投放炸弹。公安机关接报案后,立即出动警力约71人、警犬8条、排爆车1辆,于当日16时23分至23时对该歌剧院现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封锁检查。歌剧院为此不得不停业一天。当晚23时许,公安人员于某酒店房间将李某抓获。李某事后称,案发当天凌晨,他和几个朋友到歌剧院玩,其中一个朋友和里面的保安发生争执。李某为替朋友打抱不平,报复歌剧院,向公安机关谎报虚假恐怖信息。
法院认为,李某编造爆炸的恐怖信息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其行为已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李某是初犯,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,遂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。(黄彩华) 来源自人民法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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