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某某涉嫌盗窃罪 不予起诉
来源:原创 作者:吴合布律师 时间:2021-12-08
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,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吴合布律师,咨询电话:13958740242
蔡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,被苍南公安局刑事拘留,后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,案件送到苍南检察院后,蔡某某找到吴合布律师,通过对案件的分析,吴律师认为该案可能存在证据不足,事实不清的情况,随后起草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意见书递交给检察院经办人,而后多次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,重审案件的观点,认为蔡某某的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,最终检察院依法作出对蔡某某不予起诉的处理决定。
温州刑事专业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吴合布律师
温州刑事专业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吴合布律师
热点文章
- 1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
- 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
- 3 浙江省高院、浙江省人
- 4 以房产受贿案中有关受
- 5 关于印发《办理毒品犯
-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
- 7 “3·10”特大跨国电
- 8 公安部关于对吸毒人员
首席律师
简介: 吴合布律师,男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,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,浙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