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 取保候审
来源:原创 作者:吴合布律师 时间:2019-10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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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份,黄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鹿城区公安局抓获,后羁押于看守所,家属找到吴律师,欲寻求法律辩护的帮助,接受委托后,吴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黄某,通过会见了解到,本案属于正常的拆迁维稳范围,黄某受公司指派担任维稳岗位,在履职过程中,一直兢兢业业,所谓的受害人在屡次规劝不听的情况下,自己存在攻击他人的的行为,黄某基于工作的需要进行的轻微暴力行为,并不构成故意伤害,且虽然受害人受伤,但不排除自己造成的伤势,故辩护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上述意见,认为黄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,建议予以取保候审。
终于,在2019年10月18日,公安机关主动给予黄某取保候审的决定。
吴合布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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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 吴合布律师,男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,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,浙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