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缓刑
来源:未知 作者:吴合布律师 时间:2019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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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温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其家属找到吴律师,在与吴律师进行沟通后决定委托,前往看守所会见罗某得子,其在整个公司的结构中属于中下层关系,下面直接管理的人员不多,非法获利很少,只是因为参与吸收客户进行充值返现。之后吴律师积极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,在公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不同意,随后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在了解案件的情况后,吴律师再行与经办检察官进行沟通,分析案件中罗某的地位与作用,最终通过积极退回自己的违法所得,从而得到检察院阶段的取保候审。
而后案件随之移送到法院,最终取得缓刑的判决。家属和当事人满意。
吴合布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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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 吴合布律师,男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,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,浙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