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房违章如何处理
来源:温州日报2010-10-21 作者:whblawyer 时间:2013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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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先生咨询:几年前我在永嘉通过国有土地拍卖买到一块土地,2003年开始建房,当时没有按规划标准,把阳台多建出来了一些,随后土地证也顺利办出来了,但是后来去办理房产证的时候,规划局监察大队的人说我建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标准,要去土地局补办。于是我就去土地局,土地局的人却说土地证已经办出来了,不给补办了,那我到底要怎么办呢?
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吴合布律师解答:房屋建造依法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,在批准的范围内建设房屋。如果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了审批规划范围内的面积,对于超出的建筑部分就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。朱先生的这块土地是通过拍卖方式取得,因此土地证办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土地部门依法给予办理,但房产证办理需要解决违章建筑后才能处理。建议朱先生积极跟规划部门沟通,协商处理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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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 吴合布律师,男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,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,浙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