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报讯(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华萱)驾照考试没能通过,教练称她“悟性差”,但凭借此前一纸协议,平阳的何女士还是成功获赔1万元。
在平阳的一些街头,时常能见到“去金华学车”的广告,称“去金华学车既便宜又好通过”,何女士便动了心思。去年,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教练刘某并先支付了2000元。可过了没多久,刘某称业务忙无暇教学,向她推荐了自己的同事黄某。
还没开始学车,就要换教练,何女士不禁多了一个心眼。同年10月23日,何女士与刘某、黄某签订学车协议,并交齐了剩下的学费4200元。协议中规定:教练应安排何女士于2012年10月29日去金华完成驾驶证科目一考试,并自该月27日起的4个月内安排剩余的考试项目。如果教练违约,则应一次性赔偿何女士10000元。
如协议所约定,何女士顺利在规定时间通过了科目一考试,可是接下来的科目二考试却没能如期进行,直到今年5月下旬,她才接到通知前往应考。然而考试结果不尽如人意,何女士没能通过科目二考试。她觉得这是教练违约引起的,考试时间被延迟以致自己没能赶上原先较为宽松的考试政策,所以才没能通过科目二考试;而教练则认为是何女士学车进度慢,悟性差才无法通过考试。双方协商不下。
今年6月,何女士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提起诉讼,要求刘某和黄某退还学费6200元、支付违约金1万元及其他学车费用1000元。
同时签协议的还有另外几名学员,但他们或因已通过考试或因其他原因,并没有提起诉讼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: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10000元,原告何女士向法院申请撤诉。
昨天,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市民,他们均表示,学车时未与教练签协议。其中,永嘉的黄先生一个劲地感叹,当初要是签个协议就好了。他说,去年在永嘉学车交钱时,教练跟他说两个来月可以学好,结果教练因学员太多,总是在拖,这期间又被暑期绿色通道延误,他花了五个来月才学好。
我市公交驾校的一名教练表示,签协议是你情我愿的事情,一般而言,什么时候安排学员去考试,主要看学员对驾驶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。不过像暑期学车高峰,确实有的教练会碰到学员过于集中应付不来的情况。
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综合部主任吴合布律师认为,只要学员跟教练签订的协议不存在违法情况,一般认定为有效,因此学员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建议驾校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,学员在学车过程中,若相关权益被侵犯,也可以通过录音保留相关证据,作为争议发生时维权的有利武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