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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买卖合同纠纷

来源:未知 作者:吴合布律师 时间:2013-05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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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前阵子张女士在市区下吕浦买了套带装修的房子,手续和房款都已结清,只预留了15000元作为水电煤气押金。双方约定于5月15日交房。可当收房那天,张女士惊讶地发现原房东不仅将原先约定留下的窗帘、灯具、镜子等物品搬走,甚至把窗户、门、柜子等进行拆卸损毁,严重影响了房屋质量和结构。
对于这样的纠纷,张女士该怎么办?

吴合布律师解答:如果双方买卖附带装修的房屋,一般来说出卖方有义务保留的房屋内设施的完整性,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拆卸,否则构成违约,买方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。本案中如果原房东把窗户、门、柜子等进行拆卸损毁,严重影响了房屋质量和结构,那么作为买方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,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违约责任,如果因此行为导致房屋不适合安全居住,张女士可以解除合同,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,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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