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离婚购房当心假戏真做
来源:温州日报2013-02-22 作者:whblawyer 时间:2013-05-15
楼市限购将拥有多套房产的购房者挡在了“门外”。于是,为了取得购房资格,“假离婚”成为一种低成本的方法,或明或暗地被一些家庭使用。然而,这种方式真的“低成本”吗?或许,最终付出的成本是想象不到的高昂。
离婚买房现象频出
近日,市民小王跟妻子去了一趟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办理了离婚手续。这件事,夫妻俩瞒住了所有亲戚朋友,私底下悄悄进行。因为这对大家公认的感情和睦的夫妻,并不是真的要离婚,而只是为了买房选择的“权宜之计”。
小王无奈地告诉记者,小孩今年下半年就要读小学了,学区房迫在眉睫。但是目前家里已经有两套房子,在当前楼市并不景气的情况下,想在短时间内卖掉一套并非易事。而且在小王看来,楼市调控让温州房价走低了不少,当前不是卖房而是抄底买房的好时机。
于是,小王夫妻俩一合计,下决心办个“假离婚”。具体来说,就是把现有家庭的所有房子归到一方名下,另一方就可以“轻松上阵”,获得买房资格。
事实上,自2011年3月温州住房“限购令”出台后,以这种“政策性离婚”方式购房的情况也就陆续出现。而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走低,一些刚需及改善型购房者认为购房时机已到,开始出手,使得近期“假离婚”买房现象又有所抬头。
为了享受首套房优惠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“假离婚”方式买房在我市一二手楼市交易中都有存在,愿意以这种方式购房的人年龄一般都在25-40岁之间,算是思想较新潮的人群。
“很多客户都是离了才过来买房的。”某房产中介公司销售人员方志英告诉记者,楼市限购政策限制了手头已有多套的购房者,对于他们来说,以“假离婚”取得购房资格似乎显得更为便捷,并且也不违规。
除了拿到购房“通行证”,购房成本的降低,也是许多购房者选择“假离婚”的原因。一位陈姓二手房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,离婚后,如果一方手头上已经没有房子,再次买房就变成首套房。相比家庭二套住房,首套房不仅可以享受贷款首付、利率优惠,还能少缴税。据了解,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,首付款为60%,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%,而契税则是第一套住房的2倍以上。
小心假戏真做难复婚
“假离婚”虽有看得见的“好处”,但更藏着看不见的风险。据介绍,所谓“假离婚”事实上是真离婚,在法律上夫妻双方已正式解除婚姻关系。而在本地和外地也都有假戏真做,离婚后不肯复婚的案例发生。
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吴合布律师认为,从法律角度很难阻止假离婚行为。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,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,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。即使发现是假离婚,最多规劝,而无法拒办或给予行政处罚。不过,他提醒,万一夫妻一方离婚后不肯复婚,弄假成真,那将会导致矛盾产生,比如将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、孩子的抚育与探视等一系列问题。所以,对待“假离婚”还须慎之又慎,以免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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